這是個通例. 到醫院檢查,看報告後. 醫生對你講; 你的某某器官有點問題. 但, 還不到開刀和用藥的程度. 先回家觀察, 三個月後再來. 然後, 每隔3個月就到醫院檢查一次. 一直到到……達用藥標準和構成開刀條件. 接下來, 就3, 5天到醫院報到一次. 難道, 在指數掉到用藥, 開刀標準之前. 我們不能做點什麼嗎? 比如說, 讓健康指數遠離用藥標準.
觀念二
當年, 我和越南醫學總會及越南公安醫院體系合作國際醫療. 利用帶團返台時向一位藥學界的前輩請益. 他問我一個問題. 國外來的客人健檢完畢後, 去哪裡? 國外來的病人來台治療後, 去哪裡? 我回答說: 稍作觀光後就回國了. 結果, 這位長輩指教了我一個 大觀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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